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过高法院予以调整降低
作者:吴丁亚 更新时间 : 2016-03-25 浏览量:582
原告(反诉被告)李某与被告北京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某公司)及被告(反诉原告)万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4年9月30日立案受理,依法由审判员田雅娟适用简易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(反诉被告)李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张玉泉,被告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,被告(反诉原告)万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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